李翊君來問郭有才要《諾言》版權費了,汪峰旭日陽剛事件正在上演 Loading...
資訊  2024-05-27

因為一首《諾言》火遍大街小巷,現象級網紅郭有才最近迎來巨大流量,一開播人氣瞬間超過十萬,簡直就是2024年頂級網紅第一人。

隨著紅利的到來,越來越多的網友注意到郭有才,同時發出疑問:郭有才唱別人的歌難道不怕被告嗎?畢竟在演唱《諾言》之後,他並沒有關閉直播間的打賞功能。

而後,某新聞記者致電《諾言》的作詞人丁曉雯,他本人表示,這些歌曲不管是演出還是演唱,其實都應該得到原唱的同意和授權才可以的。

丁曉雯認為,郭有才的行為屬於商業行為,並且打通了打賞功能,那麼他收穫的利潤應該合理分配給歌曲的創作人。

目前,郭有才的女友已經回復該消息,表示:版權問題正在溝通。

談起歌曲《諾言》,我們先說兩句題外話,此歌曲是李翊君在1995年所唱,但是在那個神仙打架的年代,並沒有激起太大的浪花。

對比李翊君和郭有才,很顯然前者的唱功是值得肯定的,郭有才的歌曲不能叫「唱」,而是「喊」,但他的聲音好似有一種魔力,讓人聽后久久回味,無法自拔。

作為一個不專業的人,筆者覺得,李翊君唱出來的是歌曲,是作品。而郭有才唱出來則是生活,是故事,這兩種感情是完全不同的。

回看整個音樂圈,「無心插柳柳成蔭」的事已經很多很多了。

就比如當年的汪峰和旭日陽剛組合,起初兩者關係甚好,汪峰的演唱會還邀請兩人參加。

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旭日陽剛拿不出代表作,在翻唱的道路中一去不復返,並且收穫滿滿,儼然成了汪峰歌曲的擁有者。

回顧當年旭日陽剛的收入,堪比二線明星。他們把汪峰的歌曲唱到了央視春晚的舞台上,如此行為,是一種侵權行為。

通俗點來說,就是歌曲你可以隨便唱,但是利用歌手去牟利,那就必須給作者版權稅,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了,大家越來越在意對知識產權的保護,並不存在「眼紅」等問題。

郭有才身上所發生的,正是當年旭日陽剛所經歷的,他應該吸取教訓才對。

畢竟,郭有才是靠著李翊君的歌曲走紅的,所以他接下來應該如何去做,將決定他今後的發展。

筆者認為,郭有才處理問題的方式還是比較積極的,而且他本身就是一個很清醒的人。

在5月23日當天,郭有才就發布了第一支單曲《人生如戲》,據悉,該作品是郭有才自己填的詞,歌曲是對家人們的鼓勵,還是對自己的鼓勵,滿滿的正能量。

截止到目前為止,該歌曲的點贊量已經超過76萬,評論區留言超過十萬,有網友表示:這歌曲百聽不厭,讓無力者有力,讓悲觀者前行,好樣的。

大致看了一下評論區,基本上都是好評,可見,郭有才還是蠻受歡迎的。

對於侵權這個問題,還是希望雙方能儘早解決,皆大歡喜。

有些網友覺得,如果沒有郭有才,誰會知道《諾言》這首歌,李翊君應該感謝郭有才才對。

不管結局如何,希望每一首歌曲都被恰當管理。每一位歌手,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