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華殺妻男首次出庭露面!我們都在等待一個真相 Loading...
資訊  INSIGHT視界  2024-02-11



陳立人,終於出現了。此前,在因殺妻被逮捕后,他一度借故送醫,隨後似乎就「出不來」了,竟連著5次放法庭鴿子——直到第6次提審,美國當地時間2月9日下午1點35分,美國華人的除夕之日、中國人民大年初一的凌晨,陳立人,終於出現在庭審現場。

(矽谷殺妻案嫌犯陳立人頭戴頭盔現身提審 | 圖源:World Journal)

特別引人注目的是,陳立人頭戴一個白色「頭盔」,這通常用於防止自殘。

而且,他也沒有坐被告席,而是站在靠近法院門口的一個隱秘的角落,他的辯護律師施羅德一直擋在他的前面,形成一個庭審現場網路攝像頭無法拍到的視覺死角,只是陳立人畢竟1.9m,比施羅德高出一頭。



1個多月來,這起谷歌中國籍工程師殺妻案,引發輿論一片嘩然。

圖源小紅書@錦鯉momo

無論是出於有意還是無意,是出於對家暴議題的關心,還是對清華學霸、海外華人生活的獵奇,任何人都無法對這起男方赤手空拳、活生生打死妻子的極端暴力事件保持淡定——之前5次提審,儘管陳未露面,但聖他克拉拉縣法院法庭全部坐滿,不少華人民眾專程請假趕來;網路庭審一度被擠爆...與此同時,各類謠言、誹謗也大面積擴散:有人說於軒一此前曾因被家暴報過警,影響陳立人的前途,逼丈夫走上了絕路;

還有人「證據鑿鑿」,聲稱於軒一脾氣暴躁,甚至經常家暴丈夫,陳立人只是無奈回擊;

經典的「女方出軌」說,甚至「勾搭渣男並拍下x視頻」的黃yao,也雖遲但到......

(圖源:於軒一親友微博@林黛佟湘玉)種種髒水,潑向了已經無法開口申辯的於軒一。似乎在某些網友眼中,受害者,才是這起兇殺案的始作俑者。但無論如何,陳立人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、致其死亡的罪行,無可推脫。究竟是怎樣一個人,能將自己的妻子以如此殘暴的方式殺害?所有人都在等待,本次法庭庭審,可以距離真相,更近一步......



咱們還是先簡單復盤一下這起極度殘忍和悲痛的事件——

(圖源:The San Francisco Standard)2024年1月16日,加州聖克拉拉位於Valley Way的一處民宅爆發血案,27歲的丈夫陳立人將妻子於軒一家暴致死。經過確認,陳立人,身高1.9米,高中畢業於百年名校成都七中,2014年考入清華大學,曾多次接受媒體採訪、分享學習經驗,其高考成績至今還掛在母校的高分名單上;

於軒一,與陳立人同歲,來自吉林白城,2014年以702分的高分,成為吉林松原市的理科狀元。

他們兩人,皆畢業於清華大學,都在美國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深造,之後都進入谷歌、年薪百萬,可謂是一路開掛的天之驕子,從小到大都是「別人家的孩子」。其同學、同事、附近鄰居也給出很高評價,稱夫婦二人都很友善,為人靠譜,待人彬彬有禮。

(陳立人小學&高中同學家長回憶)這種文明、健康、成功的形象,與案發現場的慘烈、暴虐、血腥,形成了極強對比——根據法庭和警方的公開文件,對現場的描述讓人不寒而慄:警方強行進入現場后,發現陳立人跪在地上一動不動,雙手舉在空中,獃獃地望著前方;而他的妻子於軒一躺在一片血泊之中,頭部有嚴重的鈍器傷,已無生命體征。

(圖源:Santa Clara Police Department)起初,警方並未在屋中找到任何可以造成鈍器傷的兇器。經過詢問,陳立人承認並稱「我打了我的妻子」,時間是「昨天」。警方因此推斷,丈夫陳立人當時穿著拖鞋,站或者蹲在於軒一的身體旁邊,徒手反覆擊打妻子的頭部,最終導致其死亡。由於毆打妻子時間太長,「陳的右手腫脹、發紫。他的衣服上、腿上、胳膊上和手上都有血跡。」

(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》劇照)更令人心痛的是,警方還發現,陳立人前臂處有明顯抓痕。推斷後可得知,他用手臂扣住於軒一,右手猛擊妻子的頭部時,她曾反抗、抓撓。但1.65m、體重只有90斤左右(同學語)的於軒一,最終也沒能逃脫出1.9m丈夫的極端暴力...應該說,我們不是於軒一,即便動用生而為人最大的同理心和想象力,也難以體會她當時萬分之一的絕望。

(《玻璃蘆葦》劇照)目前,檢方已對陳提出重罪指控,直斥其罪行涉及「嚴重暴力、嚴重身體傷害威脅」,顯示出陳「高度殘忍、惡毒或冷酷的行為」,不得保釋。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嘉德伯格(Michael Gadeberg )也稱:「我們的目標,不讓他再次傷害他人。」然而,如此過程清晰、證據鑿鑿的兇殺案,在此前1個多月,卻因陳「原因不詳」的入院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推遲提審。且由於案件發生在加州,加州暫停死刑施行,所以即便陳此後被定重罪,最多也就是終身監禁、不得假釋。

(擔任陳立人的辯方律師施羅德 | 圖源:律師事務所網站)

而據公開信息,案發之後,陳立人的家人經人介紹、迅速找到了當地著名的律師施羅德( Wesley J. Schroeder)。其個人網站顯示,該律師有40年的刑事訴訟經驗,曾處理過12,000+件案件,尤其擅長應對伴侶虐待、兒童虐待、謀殺等案件,其中包括數十件謀殺案,光是與家庭暴力有關的審判就參與超30起。目前,律師已經表示不會認罪,之後可能進行精神疾病鑒定。

(圖源:施羅德律師事務所網站)對比陳方律師如此輝煌的履歷,直到1月底還在國內奔忙處理簽證、且「沒有任何途徑獲取好的法律援助」的於家父母(於軒一親友微博語),顯得尤為劣勢。當罪惡,與強權勾連,這起殺妻案判決的走向並不樂觀。可憐於軒一,至今屍骨未寒。

(截圖自 於軒一親友微博@林黛佟湘玉)前面說過,由於陳立人數次缺席傳訊,導致案件審理遲遲沒有進展,給不少營銷號創造時機,圍繞其殺妻緣由,產生了大量神奇的故事。但陳、於有一個為2隻小貓經營的公開ins賬號,我們可以一窺這對夫婦在案發事前的日常。在3年多的跨度中,一張張精緻的照片,無不鍍著毛茸茸的暖色調,顯得那麼溫馨、安寧:2023年12月12日,於軒一拍攝了小貓和背景中的陳立人,配文是:「溫馨的家庭時刻(cozy family moments)」。

2023年12月31日,這個賬戶發了最後一條帖子。兩人在吃牛排、蘆筍和蛋糕,蛋糕上還插著一支蠟燭,似乎是在給其中的一隻小貓過生日,配文是:「我正等著嘗嘗人類食物的那一刻」。而陳立人的無名指上還戴著婚戒。

這是2023年的最後一夜。15天之後,這雙戴著婚戒的手,一拳、一拳落下。直至於軒一 —— 另一枚戒指的女主人最終死亡,他一次也沒有停手。



諷刺的是,一拳拳重擊妻子頭部致死的陳立人,本次出庭時,自己卻戴上了防止頭部受傷的白色頭盔。並且,由於陳立人此次不進入抗辯,法官只好宣布在4月19日再到法庭進行答辯。

整個過程,只有幾分鐘的時間,陳立人一直面無表情、眼神空洞。

而依照律師施羅德的說法,到時陳方一定會做無罪抗辯。

後續進展,主頁君會持續關注。惟願天理昭昭,善惡終有報。

但只要我們不憚直視慘烈的現實,就會發現,這種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,實際如此普遍。依官方定義,家庭暴力是「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、恐嚇行為、身體虐待、性虐待或精神虐待等行為。」也即,無論男女,都有可能成為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虐者/受害人;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暴力迫害的男性尋求法律援助的權利。

但一個無可辯駁的事實是,當前社會的親密關係中,男性往往在各方面佔據主導位,使得其更易成為暴力的加害方。據@全國婦聯數據顯示,在我國2.7億個家庭中,約30%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,其中施暴者9成是男性;再加之體能的先天差異,家暴受害者絕大部分為女性是不爭的事實。

且這種情況,在全球範圍內都有普遍性和一致性——在美國,有1/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;每1個月,全國家暴熱線會接到23500個電話;每7.4秒,就有一位女性遭到伴侶的毆打。

(全國婦聯《家庭暴力對婦女侵害不容忽視》(2010年))需要特別指出的是,言語、精神暴力,也是不容忽視的暴力行為。比起容易鑒別的身體暴力,精神暴力更為隱秘幽暗,例如輕視、侮辱、謾罵與精神操控,往往令人費解、難以察覺,以至於長遠來看,對受害者的傷害更大、影響更深。2019年,北大牟林翰虐待案曝光,為我們揭開了精神暴力罪惡的冰山一角,也讓無數人知道了「PUA」、「煤氣燈效應」——

2019年10月,22歲的北大法學院女生包麗服藥自殺,並最終於半年後搶救無效去世。在此前的1年多時間中,其同為北大學生的男友牟林翰,對包麗開展了漫長的精神與身體暴力,以羞辱、威脅,扇耳光、拍裸照、甚至鼓勵自殺的方式,不斷要求女友證明對自己的「愛」,並最終摧毀了包麗的自我意識。2023年,被告人牟林翰,以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,同時判決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3萬餘元。

(圖源:公眾號「凱旋十二」)北大牟林翰案,以及最近發生的這起清華谷歌工程師殺妻案,都證明了——高學歷,與高智商掛鉤,但不能過濾人渣。至於家暴,更是與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受教育程度都無關。無論高學歷與否,對絕大多數受暴女性來說,唯有擺脫不良親密關係的操控、剝奪和禁錮,才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氣,重獲新生。

(《天水圍的夜與霧》劇照)但遺憾的是,大量數據表明,受害人遭遇家暴后,求助司法的意願並不高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就曾指出:女性受害人平均被家暴35次,才可能去尋求司法救濟。所以每每有家暴案件曝光后,都有不少人對受害者哀其不幸、怒其不爭:「她被家暴了,為什麼不離開?」

心理學中,有一種定義叫「受害婦女症候群」——女性受害者在挨打中,一次次地意識到力量的懸殊,會產生強烈的無助感,因而心理逐漸走向癱瘓狀態。再加之施暴人也會用撒謊、乞求、哭泣、下跪、甚至以自殺相威脅等方式來表達「悔恨」,處於弱勢地位的受害者往往妥協,以至形成一種惡性循環。研究顯示,受害者平均要7次反覆,才有可能徹底擺脫暴力關係。

(2017年,世界各地死亡女性58%都是被自己的伴侶或家人殺害的 | 數據來源:UNODC)更何況,對於許多親密關係中的受害者來說,逃離的過程往往兇險萬分,稍有不慎就會付出鮮血淋漓的代價。統計數據顯示,大部分與家暴有關的死亡,實際上是在受害者決心離開/分手/離婚後發生的。出於「得不到就毀掉」的變態控制欲,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機構(UNODC)的統計數據,親密伴侶謀殺是女性最常見的非自然死亡原因之一。以2017年為例,全世界共有至少87000名女性被故意謀殺,58%女性死於家庭成員之手,其中親密伴侶(丈夫或男友)佔了34%。這意味著,每一天,世界各地都有137名女性被自己的伴侶或親人殺害...以至於UNODC這份報告最後無不尖銳地指出:對於女性來說,家才是最危險的場所。美劇《重案組》中,「It's always the husband」,也成為劇中的警探鎖定殺妻案嫌疑人的經驗之談。

(若妻子失蹤,其丈夫則為最大嫌疑人的3大原因:「It』s always the husband」、「It』s always the husband」、「It』s always the husband」)除了習得性無助、擔心被報復和殺害,舉證難度大、訴訟成本過高且效果不佳等困境,缺乏強有力的社會支持系統,也是許多女受害者遭家暴后、司法救助意願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——儘管大量事實、數據業已證明,親密關係中的暴力,往往頑固釘住女性,且親密伴侶兇殺案在世界範圍內,都導致了大量女性死亡。但環顧四周,每當家庭暴力犯罪事件發生時,人們往往還是以丈夫、男友、情人的身份來評判兇手,而不是把他們視為危險的罪犯、潛在的殺人犯。「雖然犯了錯,但他還是一個很不錯的傢伙。」不少人會這樣說。人們視而不見、據不相信,直到悲劇最終發生:「他太愛她了,因為她要離開,一時衝動才動了手」。

(截圖自 於軒一親友微博@林黛佟湘玉)甚至於,在此次案件中,陳立人用冰冷暴虐的雙拳將妻子於軒一置於死地,卻在輿論層面收穫了大量的好評——「如果沒出這件事,這個長相、學歷、家境,也是相親市場頂流吧?」「陳立人,太帥了,我可以」......這種殺人犯被死者「毀掉」的敘事,加之於軒一被造黃yao、潑髒水的境地,何其荒謬。但又何其尋常。



2016年3月1日,我國第一部《中國反家庭暴力法》開始施行。它的出現,讓家暴不再是法外之地;也在社會文化層面,強有力衝擊了「家醜不可外揚」、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的傳統理念。同一時間,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也正式落地——2018年到2022年的5年間,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1.3萬份。這意味著,如被申請人違反保護令,那將面臨罰款、拘留,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,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預防/制止了家暴的發生或再次發生。屬於女性的那1/2的天空,在不知不覺之間,撐起了越來越多的保護傘。不過,長久的經驗與最近的事實,仍在提示我們:反家庭暴力,任重而道遠。——如何創造一個讓女性生活更安全的世界?這才是紛擾嘈雜的吃瓜信息之後,我們最應該思考的問題。別忘了,於軒一、包麗、千千萬萬被家暴甚至被殺戮的女性,她們本可以有很長、很好的一生。